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云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贯彻落实“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提高人才选拔质量,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确保生源质量。复试工作中我院一定按照学校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量化考核成绩,明确综合素质考核等次。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指定一名专家任组长并兼纪律督察、学院按照学科(专业)成立由相关专家(含外语口语、听力测试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另设秘书一名,负责制订各专业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确定复试名单,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专业(导师)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审核本学院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的申诉等。
(二)学院成立7个复试工作小组来同时开展复试工作,具体
安排如下:
面试一组:民族宗教研究、东南亚民族研究、经济民族学方向(时间:2019年5月31日上午8:30 地点:文津楼A座307会议室)
面试二组:民族学与社会文化发展、全球化与民族社会文化(时间:2019年5月31日上午8:30 地点:文津楼A座205会议室)
面试三组:民族学理论与方法、民族关系与社会文化发展、
音乐民族学、应用民族学方向(时间:2019年5月31日下午14:30 地点:文津楼A座307会议室)
面试四组:历史民族学、中国西南民族关系史、中国西南边疆民族及其社会文化研究(时间::2019年5月31日下午14:30 ,地点:文津楼A座205会议室)
面试五组:传播民族学、影视民族学、亚太民族研究(时间:6月1日上午8:30分,地点:文津楼A座307会议室)
面试六组:组织与制度研究方向、人口社会学方向、文化遗产、民俗文化及旅游研究方向(时间:5月31日下午14:00,地点文津楼A座301)
面试七组:社会文化人类学的理论与方法方向、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方向(时间:6月6日下午13:00,地点文津楼A座301)
所有复试工作在学院纪委委员的监督下完成。
(三)复试过程由人类学博物馆影视实验室派专人全程录音录
像,音频视频档案交学院研究生秘书留存备查。
三、初试成绩要求
(一)我院进入复试的考生为学校上线考生。英语不低于50
分;专业课不低于60分;总分不低于175分
(二)研究生秘书应做好相关考生的通知工作。
(三)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一律不做线下破格复试。
四、调剂
我院今年中国少数民族史历史民族学方向导师愿意接受调剂考生,接收条件:两门考试科目完全相同,英语55分以上,总分210分以上的我院中国少数民族史专业考生。
五、复试办法及内容
(一)复试办法公布
我院制定切实可行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包括复试内容、复试程序、复试标准、复试方式、复试成绩计算方法以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内容),在复试工作开始前报研究生院备案,并通过学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复试资格审查
5月31号参加复试的同学请5月30日上午9点后参加资格审查,6月1号参加复试的同学请5月31号上午9点后参加资格审查,6月6号参加复试的同学请6月6号上午9点后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地点为:东陆校区文津楼A座学院208研究生办公室。
资格审查工作人员职责:
1. 根据考生的《复试信息核对表》,认真审查考生的身份和资格,严格核查考生的初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以及报考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并收存其身份证复印件(用于录取后办理银行卡交纳学费用)。
拟报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请提交与单位签字盖章的《定向培养合同书》(从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下载”中下载,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2. 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应提交《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从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无学习或工作单位考生应由档案所在单位提供。若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者应说明具体情况,经培养单位同意后可暂不提供,待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再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发送人事调档函,调取个人档案进行认真审阅,对阅档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3. 对于进入复试的“少干计划”考生,相关博士培养单位须核查其《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内,拟录取考生须提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4.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复试。提交材料与报名库信息不符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复试考核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通过面试形式考查考生综合素质。每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1.学术水平考查
各学院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复试内容应包括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含申请材料评价)、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复试方式可采用笔试、面试或实验技能考核等,具体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情况自行确定。
复试程序要规范,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若复试小组认为需对考生进一步考查时,可再次安排复试。复试小组要对复试结果负责。
复试试题包括专业面试、实践能力、英语听说考核试题。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复试注意事项:请各位考生将以往已经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独立主持或者参加科研项目的立项证明材料、获得相应的科研奖励或学习奖励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并制作成一本个人材料文本交复试小组以作为学术能力、学术水平的重要佐证材料。
学院事先按参加复试考生人数两倍以上准备好复试面试题目,由考生当场随机抽取其中2~3个题目进行回答。由复试组成员在每个考生的复试成绩单上无记名打分,最终以平均分给出复试成绩。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复试小组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体检
复试考生须在复试期间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云南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的计算
1.复试成绩包含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其中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占8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20%。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为50%。
3.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自所占权重计算每个考生的综合成绩,并以此作为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的依据。复试成绩、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
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3*0.5+复试成绩*0.5
六、录取
根据各专业(导师)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以及体检情况,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时,按照各专业各导师复试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学校将按照《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导师“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录取情况、一志愿考生生源情况、学科建设情况及培养质量等因素调整招生计划。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之后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及教育部审核。
七、收费标准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文),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用,博士研究生考生150元/人。由各培养单位在复试前收取,并于6月14日前交到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
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参加我校校医院体检。我校研究生体检费为165元/人。
体检地点:云南大学东陆校区校医院(昆明市五华区翠湖北路2 号云南大学东陆校区东北门旁)。
体检时间:2019年6月1日~6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体检注意事项:
(1)请持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并交一张小一寸照片(请考生自带笔填写体检表格)。抽血尽量于上午完成,如需在下午抽血,请于9点以后禁食。体检前三天要注意饮食,宜清淡,多饮水,不要进食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勿食猪肝、猪血等含血性食物。
(2)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3)体检当日,请着宽松的服装,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勿戴隐形眼镜,勿穿有金属扣子之内衣裤,勿携带贵重饰品以免影响放射检查。
(4)体检中,如有需要复查的项目,工作人员会在收表时或体检后电话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
体检中心电话:0871-65033523
八、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在招生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学院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肃追究责任。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巡视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复试名单等信息将及时对外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考生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各学院复试小组要对复试结果负责,如有考生提出申诉,应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及时答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复试监督或投诉电话:
0871-65035590(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