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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作者:发布日期:2019-09-09点击数: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为做好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特制定我院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研究确定学院推免实施细则,审定推免名额的分配原则,审核拟推免名单。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关凯

副组长:李晓斌

成员:高万红、张亮、王越平、魏坤、陆奕井

2.成立纪律监察、意见申诉小组,切实加强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意见申诉。主要负责对推荐工作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处理相关申诉意见。确保各项推免政策、规定、纪律严格落实到位,保证推免工作安全、平稳、顺利推进。

组长:赵春盛

副组长:马凡松

成员:许晓佳、马寿荣、和奇、袁溶侦

二、推荐政策

1.切实保障考生自主报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本校或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充分尊重并维护考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一律不以报考本院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但欢迎各位同学积极报考本院。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的基础上,实行择优选拔,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3.公开推免信息。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学院推免实施细则、各专业推免名额、拟推免名单(含姓名、院系、平均绩点、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等)等内容须及时在学院网站和公告栏张榜公示,拟推免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推免名额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生名额,结合学校推免文件精神及实际,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各专业推免生名额。

(一) 我院推免名额

根据学校下发的推免名额,我院2020年的推免额为10名。其中

民族学专业4名;社会学专业3名;社会工作专业3名(其中包含复旦联合培养学生单列的1个推免名额)。

(二)“研究生支教团”计划

“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计划工作由学校团委负责制定推免遴选办法并实施。

(三)应征入伍单设推免名额

根据《中共云南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云大党字【201940号)的相关精神,在全校范围内,为应征入伍的本科毕业生单设5个推免名额,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党委武装部负责制定推免遴选办法并实施。

四、推荐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符合体检标准;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

3.学生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前三年平均学习绩点(GPA)不低于2.8;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或者获得四级合格证书(体育、艺术类专业四级成绩须达到350分及以上);复旦大学联合培养学生在复旦大学学习期间须按照相应的联合培养方案至少修满80学分。

4.学生修读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和公共必修课程必须合格,且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公共必修课程中的思政课程不得有补考、重修现象。 

5.达到上述条件者,以专业为单位按照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推荐。复旦大学联合培养学生按照学院单列的推免名额依次推荐。复旦联合培养学生未取得单列名额的,将不和本专业其他同学一起比较。

6.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需满足上述1—4项条件,同时综合测评成绩排名需在该生所在专业的前40%以内,由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可会同相关期刊杂志单位、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7.综合测评成绩按照《云南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云大学〔2006〕16号)测算。

1)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中共云南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云大党字[2019]40号)文件精神,学生在校期间有参军入伍服兵役的,统一在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后加5分;在部队荣立三等功的,统一在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后加8分;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基本条件的给予推荐资格;

2)学校认可教育部新职业网开通的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http://gj.ncss.org.cn)上包含的国际组织,到相应国际组织实习1个月到3个月并有证明材料的,统一在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后加0.2分,到相应国际组织实习3个月到半年并有证明材料的,统一在前三年内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后加0.5分,实习半年及以上并有证明材料的,统一在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后加1分。

五、推荐程序

1.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向各专业下发上级部门及学院推免工作相关文件及通知,同时下达各系推免名额。

2.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云南大学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制定学院推免实施细则,并按规定时间上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未通过审核的不能公布。

3.学院将审核通过的推免实施细则及时通过学院公示栏、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并按照学院推免实施细则遴选符合条件的学生,生成学院《推免生拟推荐名单》,按规定时间上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未通过审核的不能公示。

4.《推免生拟推荐名单》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学院将《推免生拟推荐名单》及时通过学院公示栏、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在教务处网站同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需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一律无效。

公示内容包含:

1)推荐学生的学号、姓名、专业、思想品德考核结论、英语四级成绩、平均绩点、综合测评成绩、综合测评在本专业所有学生中的排名及相关说明。

2)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必须明确注明,同时公示相关证明材料和五名及以上相关学科专家的审核鉴定意见。

3)若出现符合推荐条件、综合排名靠前的学生因故未被列入拟推荐名单的,必须在备注栏中说明原因。如果是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学院需提交由学生本人签字的《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申明》,经学院签署意见后交教务处留存备查。

六、其它

1各专业要切实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领导,及时向学生公布有关推免工作的相关信息。推荐工作中,不得出现违反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2.学院将在9月7日14:00之前上报《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到教务处

进行审核。9月10日12:00之前各专业将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申明》、特殊人才推荐材料等)报院教务办公室。同时学院将拟推荐名单及材料报学校教务处,学院待学校审核免试攻读研究生拟推荐名单,审核通过后将及时通过学院公示栏、学院网站进行公示。9月20日12:00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免试推荐名单报教务处招生办。

3请各专业务必按照《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4推免工作开展期间,学院需向学生公布咨询电话,耐心向学生解答相关问题。咨询电话:65032310,监察、申诉电话:65031748。

5、其他未明确办法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20199月6日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补充细则

 

根据《云南大学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和《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规定,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体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将组织答辩推免(具体规则见下文)。学院将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来完成此次答辩推免工作。

一、组织答辩和领导小组

1.成立学院答辩专家小组。该小组由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担任,一般不少于5人。

2.纪律监察、意见申诉小组负责答辩推免遴选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意见申诉。纪律检查、意见申诉小组副组长马凡松老师将列席参与整个答辩,对答辩过程进行监督。

二、推免政策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择优选拔,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2.公开推免信息。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学院推免补充细则、推免名额、拟推免名单(含姓名、院系、平均绩点、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等)等内容须及时在学院网站和公告栏张榜公示。

三、推免名额

9月11日上午接学校教务处通知,给我院增设2个推免名额。

经学院推免领导小组决定:

1、本次答辩若只有1名学生符合条件,根据学校文件社会工作专业推免中需单列一个复旦联合培养名额,故将另1个名额分配给社工专业除复旦联合培养生之外的其他学生。

2、若本次答辩推免无学生符合条件,根据支持一流学科建设1个名额划拨给民族学本科专业。另1个名额按上一条执行。

四、推荐条件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需满足学校推荐条件1—4项,同时综合测评成绩排名需在该生所在专业的前40%以内。

五、推荐程序

1、9月11日学院将教务处审核通过的《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补充细则》下发各专业。

2、由各专业填写《特殊类型学生推免报名表》。

3、各专业于9月11日下午4点前,将报名表交院教务办。

4、9月12日上午9点在学院楼307,进行现场答辩。

六、其他事项

1、本人亲自现场参加学院组织的公开答辩

2、审核遴选该类推免生的主要观测点为:

1)英语四、六级成绩,或其他英语考试成绩;

2)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名次/班级人数;

3)前三年平均学习绩点(GPA);

4)承担、参加科研项目情况和科研的创新性;

5)论文发表的级别、学术成果的学术和创新性;

6)参加各项国内外竞赛获奖情况和奖项的等级或名次。对于团队奖项,需提供经全体成员、指导教师签字认可的本人排名情况。

申请者需事先提供以上6个观测点的支撑材料,并在答辩过程予以必要的陈述。

3、由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可会同相关期刊杂志单位、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4、申诉小组工作电话:0871-65031748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学院

2019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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