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为做好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依据《云南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云南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通知》,特制定我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研究确定学院推免实施细则,审定推免名额的分配原则,审核拟推免名单。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关 凯
副组长:马居里
成 员:高万红、张 亮、王越平、魏 琨、陆奕井
2.成立纪律监察、意见申诉小组,切实加强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意见申诉。主要负责对推荐工作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处理相关申诉意见。确保各项推免政策、规定、纪律严格落实到位,保证推免工作安全、平稳、顺利推进。
组 长:李晓斌
副组长:马凡松
成 员:许晓佳、王 硕、和 奇、袁溶侦
二、推荐政策
1.切实保障考生自主报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本校或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充分尊重并维护考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一律不以报考本院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但欢迎各位同学积极报考本院。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的基础上,实行择优选拔,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3.严格实施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参加推免招生的,应在推免工作开始前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向学院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4.公开推免信息。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学院推免实施细则、各专业推免名额、拟推免名单(含姓名、院系、平均绩点、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等)等内容须及时在学院网站和公告栏张榜公示,拟推免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推免名额
(一) 我院推免名额
学校下发我院2021年的推免额为9名。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生名额,结合学校推免文件精神及实际,确定各专业推免生名额如下:民族学专业5名;社会学专业1名;社会工作专业3名(其中包含复旦联合培养学生单列的1个推免名额)。
(二)“研究生支教团”计划
“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名额按照《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23届(2021-2022年度)研究生支教团有关工作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20] 6号)文件精神,共18个名额(教育部专项分配“研究生支教团”计划10个,学校配套8个),下达到学校团委,由学校团委负责制定推免遴选办法,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学院推荐、择优选拔”的原则在全校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学院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选拔。
四、推荐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符合体检标准;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
3.学生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前三年平均学习绩点(GPA)不低于2.8;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或者获得四级合格证书;复旦大学联合培养学生在复旦大学学习期间须按照相应的联合培养方案至少修满80学分。
4.学生修读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和公共必修课程必须合格,且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公共必修课程中的思政课程不得有补考、重修现象。
5.达到上述条件者,以专业为单位按照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推荐。复旦大学联合培养学生按照学院单列的推免名额依次推荐。复旦联合培养学生未取得单列名额的,将不和本专业其他同学一起比较。
6.严格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测算。严格按照云南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综合评价学生,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学生征兵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纳入综合测评体系。
(1)综合测评成绩按照《云南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云大学〔2020〕2 号)测算。
(2)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中共云南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云大党字[2019]40号)文件精神,学生在校期间有参军入伍服兵役的,统一在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后加5分;在部队荣立三等功的,统一在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后加8分;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基本条件的给予推荐资格;
(3)学校认可教育部新职业网开通的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http://gj.ncss.org.cn)上包含的国际组织,到相应国际组织实习1个月到3个月并有证明材料的,统一在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后加0.2分,到相应国际组织实习3个月到半年并有证明材料的,统一在前三年内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后加0.5分,实习半年及以上并有证明材料的,统一在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后加1分。
五、推荐程序
1.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向各专业下发上级部门及学院推免工作相关文件及通知,同时下达各系推免名额。
3.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云南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制定学院推免实施细则,并按规定时间上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未通过审核的不能公布。
3.学院将审核通过的推免实施细则及时通过学院公示栏、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并按照学院推免实施细则遴选符合条件的学生,生成学院《推免生拟推荐名单》,按规定时间上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未通过审核的不能公示。
4.《推免生拟推荐名单》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学院将《推免生拟推荐名单》及时通过学院公示栏、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在本科生院网站同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需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一律无效。
公示内容包含:
(1)推荐学生的学号、姓名、专业、思想品德考核结论、英语四级成绩、平均绩点、综合测评成绩、综合测评在本专业所有学生中的排名及相关说明。
(2)若出现符合推荐条件、综合排名靠前的学生因故未被列入拟推荐名单的,必须在备注栏中说明原因。如果是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学院需提交由学生本人签字的《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申明》,经学院签署意见后交本科生院留存备查。
六、其它
1.各专业要切实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领导,及时向学生公布有关推免工作的相关信息。推荐工作中,不得出现违反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2.请各专业务必按照《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3.推免工作开展期间,学院需向学生公布咨询电话,耐心向学生解答相关问题。咨询电话:65032310,监察、申诉电话:65031748。
4.其他未明确办法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2020年9月20日